关于支付装修款争议的答辩状——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
装修款支付问题,是房屋装修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之一。在此,我作为甲方,针对乙方提出的支付装修款争议,特提出如下答辩状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一、事实与理由
1. 事实
(1)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《房屋装修合同》,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的房屋装修工程。
(2)装修工程于XXXX年XX月XX日开工,XXXX年XX月XX日完工。
(3)乙方在装修过程中,按照合同约定,完成了各项装修工程,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。
(4)装修工程完工后,甲方对装修成果进行了验收,认为装修质量合格。
(5)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,甲方按照合同约定,支付了部分装修款。
2. 理由
(1)乙方已完成装修工程,且质量合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:“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”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,完成了装修工程,且质量合格,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装修款。
(2)甲方已支付部分装修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,另一方应当接受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,另一方有权请求履行。”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,支付了部分装修款,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完成剩余装修工程。
(3)装修款支付应遵循公平、合理原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:“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遵循公平原则,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”甲方在支付装修款时,应遵循公平、合理原则,根据装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,支付相应的装修款。
(4)乙方存在违约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”乙方在装修过程中,存在以下违约行为:
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装修工程;
②装修过程中,存在质量问题,未及时整改。
针对上述违约行为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乙方在装修过程中,已完成装修工程,且质量合格。甲方已支付部分装修款,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完成剩余装修工程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为此,甲方特提出如下答辩:
1.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完成剩余装修工程;
2.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方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;
3.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方支付剩余装修款。
敬请法院依法审理,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。
装修款支付争议,关系到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在此,甲方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理,还事实以真相,还法律以尊严。